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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報考一級建造師的通知
通 知
各部室、項目部、機械隊:
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已開始,請到“河南人事考試中心”查閱
“關于做好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滿足報名條件的職工請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進行積極進行注冊報名考試,已考過職工,請積極增報市
政公用工程。網(wǎng)上填報完成后,請于2016年7月27日將以下材料一式兩份匯總后報辦公室,以便匯總上報。
1、《資格考試報名表》;
2、身份證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及復印件;
4、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信息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載);
5、工作經(jīng)歷證明。
6、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及復印件;(免試考生提供)
7、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增項考生提供)
2016年7月20日
附河南省考試中心考試文件
關于做好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
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委),省直及中央駐豫單位,各大專院校:
根 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5〕182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 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9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 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專業(yè)及考點設置
9月24日
上午 09:00--11:00 建設工程經(jīng)濟
下午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9月25日
上午0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yè))
考點設在省直、部分省轄市政府所在地。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10個專業(yè)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yè)工程、機電工程。(各專業(yè)代碼見附件2)。
二、報名及免試條件
(一)參加四個科目(考全科)考試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jīng)濟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jīng)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jīng)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jīng)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jīng)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6.工作年限的計算日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參加免試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試條件:
符 合《暫行規(guī)定》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設部頒發(fā)的《建筑業(yè)企業(yè)一級項目經(jīng)理資質證書》或取得原建設部頒發(fā)的一級建造師臨時執(zhí) 業(yè)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jīng)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和《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jīng)濟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jīng)濟類大學??埔陨蠈W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原“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不再單獨列項考試,并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置級別為“增報專業(yè)”,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在報考增報專業(yè)時須提交資格證書,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者條件。
三、取得資格證書的條件
一 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分為滾動考試和非滾動考試兩種管理辦法。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即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兩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即兩科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才能獲得資格證書;參加一個科目考試(級別為 增報專業(yè))的,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
四、報名時間及程序、交費時間、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相結合的辦法。
(一)報名時間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6年7月22日9:00至8月2日17:00。考生應在報名期間完成所有報名程序并下載《201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下稱《資格考試報名表》),否則視為未成功報名。
(二)報名程序
1.考生報名照片預處理
“考 試報名服務平臺”實行注冊和報名照片資源共享,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審核??忌灾?,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 (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自行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 名照片才能被網(wǎng)上報名服務平臺識別,照片上傳成功后系統(tǒng)會自動審核通過。
曾參加過2014或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和曾參加過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的考生被視為“老考生”,“老考生”不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其他均被視為“新考生”,須重新審核報名條件。
2.考生網(wǎng)上注冊
報 考人員登錄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考試報 名服務平臺),點擊“注冊”按鈕,按照提示認真填寫個人注冊信息并上傳已處理好的照片,確保個人信息真實、完整、準確。請報考人員牢記注冊用戶名和密碼, 用于以后報考其他考試使用。
3.考生網(wǎng)上報名
注冊成功后,考生登錄服務平臺,點擊左側“進入網(wǎng)上報名”欄目,選擇“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下一步報考省份選擇“河南省”,進入報考信息填寫頁面,請考生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省 直和中央駐豫單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考,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報名工作,由各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機構)負 責;各省直管縣(市)的報名工作歸原所在省轄市負責;省直和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單位(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有主管單位報考代碼的,下稱“省直單位”)的考生在 選擇“地市”和“審核點”時,應選擇“省直”(請勿錯選為鄭州市)。省轄市考生應選擇相應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考生選擇原省轄市。
成 功填寫報考信息后,請再次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老考生資格審核會自動通過,無法修改報名信息;新考生若需修改報名 信息,請點擊“修改報名信息”取消確認狀態(tài),修改完畢請再次進行確認),用A4紙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資格審查時使用,一份本人留存。
(三)現(xiàn)場資格審查
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7月25日至8月3日期間進行。省轄市現(xiàn)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由各省轄市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省直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6年8月1日至8月3日。
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新考生須提交《資格考試報名表》、身份證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主管單位出具的參加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報考《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增報專業(yè)時應提交《資格考試報名表》和資格證書;單位人事部門根據(jù)《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填寫《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見附件1,下簡稱《匯總審批表》)。
各 省轄市及各省直管縣(市)符合條件的考生由所在單位及行業(yè)主管部門按照規(guī)定條件對申報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并填寫打印《匯總審批表》,主管單位攜帶考生資 格審查材料和《匯總審批表》到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然后到省轄市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還須以省轄 市為單位,集中提供有關資料原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服務大廳(鄭州市鄭東新區(qū)農(nóng)業(yè)東路與祥盛街交叉口向東50米出版大廈二樓)進行資格終審。 最后,統(tǒng)一將全部審查合格人員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匯總審批表》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交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
省 直單位符合條件的考生,由所在單位及行業(yè)主管部門核實并打印填寫《匯總審批表》,由主管單位攜帶考生資格審查材料和《匯總審批表》到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建 筑管理處初審(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商務內環(huán)路29號新蒲大廈1403室,電話:68080723),然后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服務大廳(鄭州市鄭東新 區(qū)農(nóng)業(yè)東路與祥盛街交叉口向東50米出版大廈二樓)資格審查,最后在2016年8月4日之前攜帶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匯總審批表》到 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xù)。
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將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新考生狀態(tài)在網(wǎng)上設置為“資格審核通過”,并于2016年8月9日之前將《匯總審批表》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給省人事考試中心計算機部。
(四)交費辦法及時間
1.交費辦法
經(jīng) 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方可進行網(wǎng)上交費??忌谝?guī)定時間內進入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pta.com.cn),按照提示步驟進行網(wǎng) 上交費,交費須使用銀聯(lián)卡。按照河南省發(fā)改委《關于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批復》(豫發(fā)改收費[2007]1519號)規(guī)定,《專業(yè)工程管 理與實務》每人收取70元考試費,其他三科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考試費。
網(wǎng)上交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在網(wǎng)上交費截止1個月后的30天內到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發(fā)票(節(jié)假日除外),領取發(fā)票需攜帶一份加蓋公章的《匯總審批表》,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發(fā)票的,視為放棄領取發(fā)票。
2.交費時間
網(wǎng)上交費時間:2016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7:00。
請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關注網(wǎng)上交費時間,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6年9月16日9:00至9月22日17:00,網(wǎng)上已交費的考生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準考證。
五、注意事項
(一)各省轄市、各部門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把好資格審查關。省轄市職改部門對于注冊地不在本市的考生所在單位一律不予審核,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不予辦理報名手續(xù)。
(二)考生在網(wǎng)上提交信息時,不得寫繁體字和不規(guī)范簡化字,姓名必須與身份證的姓名相同;答題卡和試卷上所填姓名必須與準考證、身份證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報名時要認真填寫校對報名信息,無誤后再進行確認,人事考試機構工作人員要認真、細心錄入考生信息,建立考生信息錄入的責任制。
(四)各報考單位在匯總填寫《匯總審批表》時,應填寫考生在網(wǎng)上報名時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網(wǎng)上報名序號,并將考全科、免二科、增報專業(yè)的考生分級別匯總。
(五)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四個科目中《建設工程經(jīng)濟》、《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秾? 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忌诖痤}時要認真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嚴格按照要 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六)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攜帶。
(七)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八)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pta.com.cn)查詢成績。
附件:1、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
2、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16年7月19日